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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这五年民生篇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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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居圆梦

——天津推进棚户区改造、构筑住房保障体系

本报记者 陈璠 马晓冬

本报记者 张磊

  2015年12月31日,西于庄棚户区定向安置房——和苑西区一期安置房项目首批新房交房,100余户西于庄地区居民领到期盼已久的新房钥匙。图为居民拿到新房钥匙。摄

  这是一组令人振奋的数据:“十二五”期间,本市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0万套,实际开工建设50.5万套,新增租房补贴家庭5万户,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这是一项温暖人心的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本市连续五年将住房保障列入20项民心工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体系日臻完善,住房保障覆盖面在全国居于领先水平,越来越多住房困难家庭得以实现安居梦。

  “这两天去房管局办了手续,很快就能拿到房本了。”家住北辰区双青新家园荣居园的康女士最近几天又忙碌又高兴。双青新家园是本市重点保障房项目,在搬到这里之前,康女士一家三口一直挤在一套3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随着儿子长大成人,改善居住条件成了一家人的心头大事。后来,康女士了解到保障房项目,符合限价房购买条件的她立即提交了申请。2014年10月,康女士顺利拿到荣居园的新房钥匙,一家人的生活从此迎来了大变化。提起新家,康女士至今仍止不住地满意道:“这套房有80多平方米,比原来豁亮多了,住得特别舒坦,还能把我母亲接过来一起住,家里人都特别高兴。”

  扩大受益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016年全市共开工建设保障房5.04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房5.5万套,超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岁末年初,本市交出了去年保障房建设的成绩单,“超额”二字引人注目。

  自2012年以来,本市持续加快保障房建设,不断扩大住房保障受益范围。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将住房保障列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的重要工作之一,要求“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完善租房补贴政策,扩大保障覆盖范围,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两年完成外环线以内城中村改造,三年完成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五年完成市区危陋房屋改造,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明确了工作重点、订立了任务目标。

  此后,本市进一步整合保障形式,健全完善了“发放三种补贴、建设三种住房”的制度框架,向不同层面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构建起“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住房保障申请条件随着城市居民收入增长而适时调整,受益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房79万套、发放租房补贴13.08万户,住房供应结构得到有效优化,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完善立法支持加大帮扶力度

  一系列立法和政策支持,为保障房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支撑。2012年10月,《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本市成为直辖市中首个进行住房保障立法的城市。此后,又陆续出台《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天津市住房保障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障体系。

  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本市将安置房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单独安排、优先供地,按规定严格落实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将棚改腾空地块政府收益金返还各区,用于困难家庭补偿安置和项目资金平衡,最大限度让利于群众。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本市已累计供地约2900公顷用于保障房项目建设。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时序,优先安排土地供应。健全对保障性住房供地、建设跟踪服务机制,加快保障房项目选址地块拆迁整理、土地征转和供地审批,保证新开工项目用地及时落实。

  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量大、回报周期长。为推进好这项民生工程,本市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新融资方式,指导和平兆丰路、宝坻大马庄、武清郑楼、蓟州邦均镇等21个项目完成229亿元贷款审批。

  考虑到棚户区户均住房面积小、补偿总额低的特点,本市对住宅房屋补偿价格按照周边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高于国家规定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标准。市国土房管局指导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利于货币化安置的补偿方案,择优遴选户型合理、配套完善、适宜安置的普通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引导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对原住房面积小、补偿费用不足以购置一套安置房的,托底保障一套安置房,不补交差价,确保其住有所居。

  强化监督管理实现公平公正

  五年来,本市不断强化住房保障监督管理,在政策执行中严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生命线”。

  本市严格准入审核,规范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发证等环节,实行街、区、市“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络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搭建统一的“天津市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与多个部门及银行间的数据联网,实现户籍、房屋、工商注册、车辆、住房公积金、社保、税收等数据的跨部门、跨行业信息共享,在线实时查验申请家庭住房、收入情况,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保障房项目开工、建设、配租、配售、运营管理等情况的全方位监控管理。同时,通过专网连接支撑市、区房管、民政部门,街道,开发企业等1000余台用户终端以及200多个银行网点,实现申请审批、补贴发放、保障房分配联网操作运行,有效遏制了违规行为的发生。

  为确保分配公平,本市按照一户一证、一证一房原则,完善保障房租售监管,实现房源信息、租售价格、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四公开”。同时,加强动态监管,建立季度核查和年度申报机制,及时掌握住房保障受益家庭信息变动情况,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执行退出程序或调整保障标准。“十二五”期间,本市共查处住房保障违规家庭1893户,追回2074万元;建立不良记录,在一定时期内限制违规家庭再次申请享受住房保障,确保了住房保障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

  加强居后管理创建宜居环境

  住房保障不仅涉及前期的拨地建设、审核分配,还包括后续的配套管理和服务。加强居后管理,才能让百姓住得进又住得好。

  “遇到维修类的问题,直接打电话找物业,基本都能及时解决。”康女士告诉记者,自从搬进了新家,她就成了居委会的常客。“现在社区活动很丰富,包饺子、做月饼,夏天的时候还有露天晚会,特别热闹。”如今,双青新家园开通了多条公交线路,社区医院和区域内首个幼儿园也已投入使用,生活环境变得更加宜居。

  为加强居后管理,本市落实保障性住房属地管理责任,由区县政府作为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主体,对辖区保障房项目实施综合治理。同时组织开展已入住保障房项目物业管理巡查、房屋安全使用及环境专项整治。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社区管理的衔接,在全市已入住保障房项目中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筹备组,实现了社区管理全覆盖。

  自2015年以来,本市重点开展了中心城区53个项目、608万平方米、9万套已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完善配套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市政设施,补建了非经营性公建,强化了社区管理,规范了物业服务,优化了交通线网,共种植乔灌木13.6万株、绿篱205万株,铺装2.4万平方米,使保障房项目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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