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应急指挥机构每日对公司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强制性、限产减排措施进行统计、汇总,并向集团公司以及上级环保部门上报。
4.5 响应终止
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天津钢管集团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环保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机组恢复正常运行做为生产恢复条件,由制铁公司厂长(总指挥)宣布应急操作方案终止,进入正常的生产管理轨道。并向集团公司上级领导报告。
制定生产恢复方案,应急终止后恢复设备运行,检查能源介质供应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5 应急保障
1.各应急科室及作业区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联系;加强专业指导,使整个应急处理有序进行。
2.设备科、烧结作业区、高炉作业区相关设备管理人员,随时准备进行恢复生产工作紧急状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防止损坏设备和延误恢复生产,并注意生产中的人员安全。
3.经营科要按照生产需要,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优质低硫煤种。
4.设备科应急人员要随时提供紧急处理所需备件,保证生产在最短的时间恢复运行。
5.安环科应急人员应做好现场设备、运行及人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解决生产现场紧急情况下实际问题,并组织消防人员随时准备进行救援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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